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医疗大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医疗大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ljy(2016)b00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炎青
项目联系电话:0717-6919827、188717821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梅林大道63号
联系方式:王远清138867364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梅炎青0717-6919827、18871782109
代理机构地址: 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407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的委托,拟就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医疗大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ljy(2016)b00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医疗大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
三、招标内容: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医疗大楼共计4部电梯:医务人员电梯1部、医用电梯2部、污物电梯1部。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9.9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造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a级)(提供证书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资质:
1)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者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原件,一个电梯品牌制造商或者区域总代理商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所投品牌必须是该生产企业的正宗产品,不接受该品牌的生产企业同其他生产企业再合资而生产的设备。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3.2 投标人的拟派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维保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均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提供证件原件)。
3.3 承诺中标以后在宜昌行政区域内设固定维修点,提供承诺函原件。
4、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该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以下资格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后审(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人投标: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
(5)2016年度2月-4月任一月份的纳税凭证原件;
(6)2014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7)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原件: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二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个人缴费发票或收据;由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缴费的证明,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
(8)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造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a级)(提供证书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资质:
1)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者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原件,一个电梯品牌制造商或者区域总代理商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所投品牌必须是该生产企业的正宗产品,不接受该品牌的生产企业同其他生产企业再合资而生产的设备。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9)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维保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均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提供证件原件)。
(10)承诺中标以后在宜昌行政区域内设固定维修点,提供承诺函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注册
下载招标文件前,供应商需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http://www.ylzfcg.com)选择会员类别(货物)后,填写注册单位相关信息,到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办理注册手续参加网上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联系人介绍信和第二代身份证(按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发放的格式或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网上投标企业注册须知 ”下载相关附件格式)。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2016年 4 月8日至2016年5月3日上午9:30,供应商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lzfcg.com)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3日上午9:30。
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为宜昌市夷陵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42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电子(网络)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以一个microsoftword(2003版本)文档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lzfcg.com)。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宜昌市夷陵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423室)。
九、信息发布媒体: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夷陵门户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王远清
联系电话:13886736403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梅林大道63号
2、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炎青
联系电话:0717-6919827、18871782109
联系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407
3、监督部门
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17-7830827
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7-782289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18:00 至 2016年05月0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ylzfcg.com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前,供应商需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http://www.ylzfcg.com)选择会员类别(货物)后,填写注册单位相关信息,到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办理注册手续参加网上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联系人介绍信和第二代身份证(按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发放的格式或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网上投标企业注册须知 ”下载相关附件格式)。2016年 4 月8日至2016年5月3日上午9:30,供应商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lzfcg.com)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宜昌市夷陵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42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该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以下资格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后审(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人投标: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
(5)2016年度2月-4月任一月份的纳税凭证原件;
(6)2014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7)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原件: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二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个人缴费发票或收据;由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缴费的证明,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
(8)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造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a级)(提供证书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资质:
1)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者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原件,一个电梯品牌制造商或者区域总代理商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所投品牌必须是该生产企业的正宗产品,不接受该品牌的生产企业同其他生产企业再合资而生产的设备。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9)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维保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均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提供证件原件)。
(10)承诺中标以后在宜昌行政区域内设固定维修点,提供承诺函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