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新湖镇霍庄村东北部、楼岔村西部、杨楼村南部坑塘复垦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tadp2016-0101
2.2新湖镇霍庄村东北部、楼岔村西部、杨楼村南部坑塘复垦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霍庄村东北部坑塘复垦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客土回填,坑塘复垦等。
第二标段:楼岔村西部、杨楼村南部坑塘复垦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客土回填,坑塘复垦等。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一标段为197.14万元,二标段为42.6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主项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东平县本地施工企业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县外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及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
(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新湖镇驻地
联 系 人:马所长
电 话:185623688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高洪勇
电 话:0538-8669079
传 真:0538-8669079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青年路支行
账 号:3700 1697 4080 5015 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