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市看守所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看守所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z2016-sdlr-001
三、采购项目内容: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市看守所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是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提供太阳能集热器和空气能国家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5)在枣庄有售后维修点(提供证明材料); (6)空气能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山东地区有大型空气能加太阳能工程案例(提供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6万元 |
四、获取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5日至 2016 年4月11日 16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路东首
3、方式: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性能的检测报告(太阳能集热器和空气能国家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业绩供货合同(山东地区大型空气能加太阳能工程案例)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报名。
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性能的检测报告(太阳能集热器和空气能国家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业绩供货合同(山东地区大型空气能加太阳能工程案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成功不代表最后审查合格。
售价:标书 300 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2016年4月26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号开标室(新城财政局北50米)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路东首
联 系 人: 曹 阳
联 系 方 式: 0632-311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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