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环卫设备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环卫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7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a包 | 12吨压缩式垃圾运输车3辆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所投标车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6万元 |
b包 | 1吨推板压缩式侧装垃圾运输车2辆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所投标车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万元 |
c包 | 可移动式压缩箱2台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万元 |
d包 | 660l垃圾桶300个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5万元 |
供应商可投报多个分包,但仅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3.方式: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营区淄博路107号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方式:13562282689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5536 13255607266
本采购项目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进行公证
发布人: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