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装饰及安装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tadp2016-0128
2.2建设地点:汇河街以北,安山东路以东。
2.3 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监理一个标段。每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903126.41元,其中一标段2570108.86元,二标段6333017.55元,监理296873.5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具备《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东平县本地施工企业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县外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及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施工及监理投标人需提供东平县检查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电话:0538-30126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施工报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施工企业还应提供本年度的进鲁施工备案文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监理报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600元/标段;监理招标文件300/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施工一标段及监理为2016年4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施工二标段为2016年4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15号
邮 编:271500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0538-2821643
电子邮件:dpfyb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三楼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王广耀
电 话:0538-8281000
传 真:0538-8371689
电子邮件:ssjs05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