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东营区文化公园片区学校校区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dyqcg2016-99# 东区建招公字2016第3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区文化公园片区学校建设项目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6]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校区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区文化公园片区学校校区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天目山路以西、黄河路辅路以南、广利河滨河支路以北;
工程规模:平场面积89063.80平方米,最小高程2.407米,最大高程7.257米,平场标高6.000米,填补土方123649.40立方米;
计划投资:2102039.80元;
计划工期:1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建筑垃圾外运。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土方回填、土地平整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同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
地 址:东营区新区1号办公楼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孙主任
电 话:0546-8228099
电子邮件: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546-8260052
电子邮件:dyq8260052@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公正机构: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技术支持:1356105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