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沙沟片)施工及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沙沟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沂水县沙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沙沟片施工及施工监理
2.2 项目编号:hyhaly2016-017
2.3 计划编号:zc-2016-079
2.4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共涉及20个行政村。
2.5 项目投资 864.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6 工程计划工期:2016年6月14日前完成。
2.7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8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八个标段
第一至六标段为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七至八标段: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沙沟片施工监理。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一至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须有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公路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1.2第七至八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由建设或本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且当前未承担其它建设工程。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6 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换,直至项目终验,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第一至六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明细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个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项目工程,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或五大员的执业证书必须暂押在招标人处,工程竣工直至项目终验时返还。
(6)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资质(含叁级)以上企业须提供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7)具备公路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8)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每家投标单位可以对以上标段单独或全部进行投标,按开标顺序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第七至八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拟监理本工程的总监一名(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总监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两名、监理员三名,所有人员需提供注册监理师证或监理员上岗证,人员专业以监理证书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为准。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明细准确到个人)及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项目总监、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必须暂押在招标人处,工程竣工结束时返还)。
(5)、由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6)、投标单位需具备临沂市建设监理经营手册(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7)、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3份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沙沟片( 标段)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每家投标单位可以对以上标段单独或全部进行投标,按开标顺序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各300元, 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09:30。
7. 开标时间:2016年4月 29日09:30。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万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万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第四标段:人民币壹万元
第五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第六标段:人民币壹万元
第七标段:人民币捌百元
第八标段:人民币捌百元
8.2 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沙沟片施工及施工监理( 标段)”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沙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沙沟镇驻地
联系人:程书记 电话:276110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聚财路16号聚财商务中心409室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3173076597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