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检察院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委托采购人名称:莒南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海路21号 联系方式:1572598301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莒南县人民检察院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yzb2016-zc008 五、采购项目内容: 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6、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6:30 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城嵋山东路76号政务大厅五楼) 报名需递交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 150 元/份。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下午14:30 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15725983016 传真:7318888 201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