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龙口市人民法院制冷机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人民法院;联系人:吴绍莹,电话:18660526306。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联系方式:0535-8542276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市人民法院制冷机房设备采购项目,hlzb2016h-005
五、采购内容:龙口市人民法院制冷机房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若为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 、“投标企业概况表” 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印章,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ualongzhaobiao@126.com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13905458121。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盖章的“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5月4日9:00时
十、开标日期:2016年5月4日9:00时
开标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
附:投标企业报名函
投标企业概况表
授权委托书
2016年4月11日
投标企业报名函
龙口市人民法院:
我单位报名参加龙口市人民法院制冷机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及有关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准时报送投标文件。
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概况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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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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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1、编 号 | 2、营业范围 | 3、发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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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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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职工 |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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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 | 姓名: |
手机: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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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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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e-mail: |
近年来主要业绩(可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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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申报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