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ydcg2016-07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合格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5日(节假日不休)在永定区物资采购站,地址:永定区凤城镇东大道工业大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账户名称:龙岩市永定区物资采购站、帐号:17301010010001032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本站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龙岩市永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
接受投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9:20-9:3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9:30,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递交到永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有效凭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是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投标保证金: ¥22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4月26日下午17:0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规定的方式递交及未按规定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
账户名称: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730 1010 0100 1339 34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16年4月15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联系。
8、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福建政府采购网、永定县政府采购网上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9、采购单位: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50687776
地址:永定区凤城镇 邮编:364100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永定区物资采购站
地 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镇东大道工业大厦
邮 编:364100
电 话:0597-3256539、3256532
联 系 人:沈先生、赖先生
招标货物一览表
商品名称 | 主要技术 规格 | 交货地点 | 供货时间 |
数字化视频督察系统建设 | 详见标书第三章 | 按合同约定 | 按合同所定。 |
注:
1、招标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