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5-ws313中洲滨海城配套学校学校视频监控等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5-ws313中洲滨海城配套学校学校视频监控等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ws3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8229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象屿保税区
联系方式:0592-56732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592-5822905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洲滨海城配套学校学校视频监控等设备及安装1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同)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3、近期(上一月、季度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税务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非所有行业均应缴纳这三个税种,部分行业若没有缴纳上述某个税种,须作出书面说明或声明。)(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4)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2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散厦b栋11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7(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①“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1296801001005393690224;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822902。
②“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