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被服布草洗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被服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福顺恒[2015]政招字第a-p047-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113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4-67392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18959525379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有效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2、近三年从事“三甲”医院二家(含)及以上被服洗涤业务(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等)。3、具备消毒、清洗、烘干、熨平设备(须提供证明材料和现场实际图片)。4、提供锅炉、发电机、污水处理设备场地面积、参数、实地图片等。5、提供运送车辆车型车号(二部)。6、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8、投标人应具备《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提供有效复印件。(如提供在年审中,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2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三层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