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风化土石方开采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风化土石方开采服务
项目编号: fjsjx201502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57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地址: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联系方式:黄科长 0591-879579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水连 0591—8755570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a区)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风化土石方开采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m³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③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副本用复印件);(4)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四级或土石方专业三级(含)以上认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4:3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a区)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购(招标文件纸质版售价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a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