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柯少奴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理疗设备和用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理疗设备和用品
项目编号:fjhh-115111107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467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柯少奴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兴路55号
联系方式:134891102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赖航:0591-885046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2.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2.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2.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