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工程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土木教学实训设备及勘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土木教学实训设备及勘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501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科
项目联系电话:0591-228630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
联系方式:郑科 0591-228630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1-8758039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 1 | 其他仪器仪表 | 1 | 见附件见招标文件 查看附件 | | |
2 | 激光仪器 | 1 | 见附件见招标文件 | | |
3 | 其他仪器仪表 | 3 | 见附件见招标文件 | | |
2 | 1 | 实验仪器 | 1 | 见招标文件 | | |
2 | 实验仪器 | 1 | 见附件见招标文件 |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9、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0、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11、合同包一1-19:3000kn微机型压力试验机和1-21:微机伺服压力试验机(2000kn)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该设备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5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