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哲理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印刷用品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印刷用品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pths2015103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2262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哲理中学
地址:莆田哲理中学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5159392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 0594-2222623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及技术指标 | 权重 | 基准价(含税) | 最高限价(含税) |
1 | 8k纸张(薄) | 双面,重量≥60 g,长*宽≥39.0cm*27.0cm;用于普通考试或练习试卷及答案卷等。 | 60% | 0.09元/张 | 0.12元/张 |
2 | 8k纸张(厚) | 双面,重量≥80 g,长*宽≥41.6cm*29.5cm;用于网上阅卷系统考试时作为答案卷的。 | 30% | 0.10元/张 | 0.14元/张 |
3 | 电脑打字 | 8k单面,60行×30字/行(使用标准复印纸张) | 8% | 3.60元/张 | 4.00元/张 |
4 | 封面、证书、文件、奖状输出 | 由招标人提供纸张,含制版费。 | 2% | 0.18元/张 | 0.24元/张 |
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 |
本项目承包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制造商或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的投标人。2. 投标人必须具有文化市场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 投标代表如非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内经营者,则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内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内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内经营者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5日 14:52 至 2016年04月27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