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食堂经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食堂经营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600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俊杰、高艳秋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0399,875827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8号
联系方式:黄春13799369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俊杰、高艳秋 0591-87580399,8758271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次食堂经营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标,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食堂经营服务的企业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8、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办公设备(如电脑或打印机或办公家具)的购置发票或照片。 10、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件。) 11、对担任本次食堂服务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1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1.2具备至少高中或同等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11.3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11.4无不良社会记录。在从事的经营管理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 11.5该项目经理现为投标方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缴纳证明。 12、投标人须专项承诺的条款(投标人投标时须对以下条款进行专项书面承诺,并在中标后严格按此执行): 12.1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 1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12.3投标人自行承担为本项目服务的员工的人身意外、工伤等事故责任。 12.3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员工必须有健康证,如投标时无法提供证书复印件,可承诺中标后履行合同前必须提供所有员工的健康证并向采购人报备。注: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5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