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公安消防大队东海中队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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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公安消防大队东海中队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城厢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城厢公安消防大队东海中队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公安消防大队东海中队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福建中实【2016】采招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157150913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706081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1571509138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谈判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0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公安消防大队3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按招标文件要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招标文件要求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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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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