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015-城市道路正常维修(小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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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015-城市道路正常维修(小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015-城市道路正常维修(小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015-城市道路正常维修(小修)服务

项目编号:2016-zs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6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联系方式:0592-5030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洪先生 0592-2297860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城市道路正常维修(小修)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年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季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应在厦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信息登记,并提供登记证明的网页截图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0:00 至 2016年04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厦门招投标网(http:// www.xmztb.com,下同)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免费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完成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厅7(c4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标书费:

300元/每个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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