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警察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楼会客室、大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楼会客室、大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fczzb-2016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玉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建警察学院
联系方式:周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玉华/0591-837386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报价保证金数额(元) | 技术要求 |
1 | 办公楼会客室、大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 1批 | 43.6274 | 8800 | 详见第三章要求 |
工期地点:福建警察学院(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地址为准) |
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工。 |
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 |
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采购人委托有工程造价资质的单位审计后,支付到审定总造价的95%为止,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两年后无息退还。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62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投标代表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