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zfcg2016016g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镇海区2016年度计算机设备集中批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标项、名称、数量 标项 | 名 称 | 数量 | 一 | 台式计算机(配置一) | 500台 | 二 | 台式计算机(配置二) | 450台 | 三 | 笔记本电脑(配置一) | 100台 | 四 | 笔记本电脑(配置二) | 80台 | 五 | 教育用笔记本计算机(配置一) | 90台 | 六 | 教育用台式计算机(配置二) | 265台 |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标项一:人民币265万元;标项二:人民币193.5万元;标项三:人民币65万元;标项四:人民币48万元;标项五:45万元;标项六:79.5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2、特定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投标电脑品牌的代理商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本地设立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由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发放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放地点: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317室。 3、招标文件现场免费领取,领取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5月4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于5月4日9时在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三进行,投标人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 八、投标保证金 标项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标项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000元;标项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标项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800元;标项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00元;标项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900元。 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银行地址:镇海区车站路18号 账号:52010122000538071 子帐号:0231(请填在用途或备注栏内) ★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5月3日16点前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达保证金专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专户。汇(转)款时,采用电汇(异地汇款)的方式,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并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项目银行子账号。未注明子账号或错误的,由此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责任自负。 ★2、收款人对缴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须提供支付回单复印件。宁波银行联系电话:0574-86276431。 九、采购人的名称、联系方法 采购人:镇海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镇(街道)、区属政府性投资公司 采购人协调单位:镇海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4- 8629593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十一、其他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协调单位联系人:顾源; 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蔡娅萍 联系电话:0574-86372130 传真:0574- 86276593 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2日 附:《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 采购人、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 ,职务 ,代表我单位前来你处领取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 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条件,并对公告内容充分理解,如有不符,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附后,请予接洽。 声明:介绍信原件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可视为本单位未领取招标文件,本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报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手机 | | 报名人 | | 电话 | | 手机 | | email | | 传真 | | | 采购编号 | | 标项 | | 项目名称 | | 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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