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曙区口腔医院口内扫描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6nbhsc015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采购单位 | 一 | 口内扫描仪 | 1套 | 70.00 | 海曙区口腔医院 | 说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7); 7、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8日止;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不接受现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5月4日1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6 年5月4日14:00 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海曙区口腔医院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574-87345841 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岑老师 电话:0574-87201263 传真:0574-87258958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