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奉化市自来水总公司车辆采购的采购公告 |
公告次数:1 |
发布日期:2016-04-11 |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奉化市自来水总公司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一、采购编号: | fhzfcg(2016)011x |
二、项目概况: | 子包一:尼桑轻型普通货车 数量:2辆 子包二:2013款风骏5欧洲版 数量:1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子包1:280000.00元 子包2:140000.00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 2.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注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4月15日16:00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432室)报名。(采购文件可在附件下载)。 2、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3、投标保证金:子包一:人民币 5000 元整,子包二:人民币 2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2016年4月15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4月20日09时00分 |
八、投标地点: | 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九、开标时间: | 2016年04月20日09时00分 |
十、开标地点: | 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奉化政府采购网http://cgw.fh.gov.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三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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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奉化市自来水总公司/宋桌芳/88916612/奉化市河头路151号8楼803室
采购机构: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88589815 传真:0574-88589815 联系地址: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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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阅览标书:fhzfcg(2016)011x奉化市自来水总公司、奉化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询价采购_201641190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