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浙江省第五监狱垃圾池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省第五监狱,委托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招标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工程内容为:本工程为浙江省第五监狱垃圾房新建工程、周边道路及路灯工程及监内隔离网等改造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约 23 万元,建设地点在浙江省第五监狱,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备按《原标准》或《新标准》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
1.4 投标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递交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16年 4 月 8 日至2016年 4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电子光盘)。
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时需递交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原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复核。
3.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时 00 分,地点为浙江省第五监狱东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100元/份,开标现场收取,未参加电子评标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州品茗软件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人:王威,联系电话:18372711413。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第五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婺城区白龙桥镇 地 址:金华市永康街新都花园1幢201号
邮 编:321000 邮 编: 321000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 系 人: 施先生
电 话:0579-82221139 电 话:0579-82411460
传 真: / 传 真:0579-8241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