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zfcg2016010g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云计算数据中心升级扩容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 云计算数据中心升级扩容设备(详见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40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2、特定条件: (1)具有系统集成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发放时间: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放地点: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317室。 3、招标文件现场免费领取,领取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4月29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于2016年4月29日9时在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三进行,投标人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 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银行地址:镇海区车站路18号 账号:52010122000538071-0224(请在备注栏填写子账号0224) ★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4月28日16点前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达保证金专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专户。汇(转)款时,采用电汇(异地汇款)的方式,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并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项目银行子账号。未注明子账号或错误的,由此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责任自负。 ★2、收款人对缴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须提供支付回单复印件。宁波银行联系电话:0574-8627643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中山路4号 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0574-8663611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4-86276593 十一、其他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0574-86636111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胡雁林 联系电话:0574-86276386 传真:0574-86276593 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8日 附:《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 采购人、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 ,职务 ,代表我单位前来你处领取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 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条件,并对公告内容充分理解,如有不符,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附后,请予接洽。 声明:介绍信原件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可视为本单位未领取招标文件,本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报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手机 | | 报名人 | | 电话 | | 手机 | | email | | 传真 | | | 采购编号 | | 标项 | | 项目名称 | | 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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