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人民法院委托,就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密集架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603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密集架采购项目 数量:一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需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有较强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1)苍南县灵溪镇绿都花城a组团6幢c单元705室
(2)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9:30时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9:30时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000元
交付方式:汇款/支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登记表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绿都花城a组团6幢c单元705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05828
传真:0577-64705828
2、采购人:苍南县人民法院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江滨路155号
联系人:黄先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