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关于苍南县灵溪镇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含物业管理、保安、清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4月 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受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603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等):
苍南县灵溪镇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含物业管理、保安、清洁服务)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含)及以上;
3、有能力在苍南县提供保洁、会议服务、日常维护、保安等后勤保障服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5、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 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09:30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 日09:30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
地点:苍南县东方景园商办2#楼2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82000
传真:0577-6888200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日 期 | 2016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单位名称 | |
项目联系人 | | 手 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e-mail |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
序号 | 报名资料 | 是否提交 | 备 注 |
1 |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 | 注册资金: 万元 法人代表: |
2 | 税务登记证 | | |
3 | 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4 | 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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