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巩义市房管中心召开全市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专题会,传达贯彻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6]111号)精神和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听取了4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情况介绍,就全市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项工作自2016年6月开始,至2016年10月结束。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十种违法违规行为:1.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2.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告知购房人;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4.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5.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7.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8.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9.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10.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房地产主管部门还将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