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6-06-21 00:00 来源: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22个责任科室参加的施工扬尘工作推进会,会议就施工扬尘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着眼大局。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是当前商丘市委、市政府一项重点工作,全市多个部门共同发力、协同作战。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无旁贷,务必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思想上的重视、精神上的振奋,言必信、行必果、作必成,向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要夯实责任。22个业务科室负责人是包干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科室(单位)要把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明确到人、问题明确到人、整改明确到人,建立责任落实的网格化体系,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分解到行动中,落实到工作里。

三要立即行动。抓检查,确定监控的重点项目,每天一调度、每天一汇总,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抓关键,对扬尘污染易发的项目、施工环节、施工时间段等,制定详细的检查和监控方案,加大对问题较多项目的检查督查力度。抓验收,对符合标准的,批准复工;不符合标准的,告知整改标准和要求,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好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排查,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验收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四要协同作战。监察支队负责对全市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停工。凡是停工项目,质监站停止质量验收,实验室停止材料试验和材料报告。安全科对外负责与市大气办、政府七科的对接,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内负责综合协调,技术支持。让全局整个管理链条动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让整改进度更快、效果更好。

五要严格执法。各业务科室要对照职能,严格按程序办事,凡是涉及行政处罚的,由包干科室提出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局党组批准后,一律由法规科把关,停工和经济处罚由监察支队具体实施,涉及招标投标、资质审批、手续办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的,分别由各对应科室牵头上报或分别实施。

六要务求长效。建立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对扬尘的投诉和举报;建立扬尘治理交底制度,从建设之初就提高标准、完善设施、落实举措;建立扬尘治理工作考核制度,部署、落实、验收、考核。通过一系列长效机制,抓早、抓小、抓事前,防止反弹,巩固成果。

七要统筹协调。由副局长王世伟同志牵头,各科室(单位)要服从调度、加强沟通、及时对接,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八要做好宣传。办公室、信息科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同时对负面典型进行曝光,以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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