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举措加强招投标管理

时间:2016-08-22 00:00 来源: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是加强招樯项目备案的监督管理。对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招标人资格、招标公告进行严格把关。凡在该市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其招公告、中标公示,在国家指定媒介发布的同时,还必须在指定媒介和平顶山建设工程信息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二是加强对开标(资格预审)、评标、定标全过程的监督,严格开评标行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提高了开标(资格预审)的公正性。同时加强对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备案管理,保证公告、文件的合理、合法性。

三是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开展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诉处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处理事宜,制定了投诉处理内部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投诉时效和范围,建立了投诉处理档案,做到有诉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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