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鹿邑县委带领县环保局、监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路局等单位负责人,到县城规划区内检查督导道路保洁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并主持召开推进会议,就省环保公安第十联合督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博德西路、鸣鹿中心学校、弘道中学、仁让路、弘德中学、中原医院等项目施工工地和鸣鹿路、省道207线、国道311绕城线等处,实地检查督导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现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在随后召开的推进会上,就省环保公安第十联合督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县委负责人要求,一是迅速整改。城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公路等部门要加强道路、施工工地的清扫保洁力度,定时洒水,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相关乡镇要加强辖区内露天堆放的料场、散煤场、商砼站、拆迁现场的监管。对督察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迅速整改到位。二是迅速问责。对问题整改和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不作为或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监察局要迅速介入,严格按照党政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重拳出击。公安部门要依法对无视政策要求和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进行严厉打击。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坚决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