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针对已经整改达标的工地,持续监督检查。对目前已达标的工地,漯河市执法巡查组和环保监督员持续保持对其进行高频次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覆盖、喷淋、车辆冲洗等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督促其扬尘治理措施标准更高、更精细,对意识松懈、思想放松甚至出现反弹的工地,及时约谈、打预防针,督促其提高认识、整改落实。
二是针对还没有达标的工地,持续执法问责。对不达标工地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实行“七个一律”,即一律曝光、一律记入不良记录、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处罚、一律给予缓批资质、一律限制招投标、一律通报给各县区政府,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建设单位项目审批、施工许可等,对其“零容忍”。
三是针对新开工的工地,持续严格审批。按照“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的要求,严格前置审批,没有达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
四是针对道路清扫保洁,持续提高质量。加强“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模式的检查考核,重点加强辅道和人行道的清扫保洁,进一步提高清扫保洁质量。
五是针对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持续严厉查处。对所有运营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闭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全部实施停运整改,持续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加快工程施工及城市道路扬尘防治监控平台建设,9月底前全面建设完成,提高执法科学化、技术化水平。
六是针对各县区承担的扬尘治理任务,持续强化督导。对各县区承担的区管建筑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堆场、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以及路口、场院口的硬化,督导组持续加强督导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各区,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实施约谈、责令其迅速整改,必要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七是针对扬尘治理体系建立,持续完善机制。在认真落实好新开工项目审批备案、派驻环保监督员、行政约谈和“一票停工”、观摩奖惩等五项制度的基础上,再研究出台一些制度,建立一些新机制,通过完善源头监管、过程监测、污染级别评定、降尘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倒逼企业提高环保意识、进行生产方式升级,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扬尘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