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输

时间:2016-08-05 00:00 来源: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汝州市行政执法局综合中队联合汝州市交警队对所有登记造册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司机、运输单位负责人及建设单位责任人,在7月19日下午于汝州市行政执法局5楼会议室召开“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宣讲会”。

在宣讲会上,中心主题围绕各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有资格上路行驶的行驶资格展开讲述,要求必须符合以下五项基本规定:

(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等物料运输,双方签订扬尘污染治理协议,共同承担扬尘污染治理责任。

(2)司机必须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和装卸双向登记卡五证。

(3)车辆必须实施源头治理,切实达到无外漏、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

(4)车辆必须进行冲洗作业,防止带泥出场。

(5)车辆必须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严格实行“挖、堆、运”全过程监控,严禁“跑冒滴漏”和野蛮驾驶。

自2016年7月10日起,所有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所有营运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经整改符合上述五项基本要求,经监管部门审验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严禁不达标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全面取缔非法营运“黑渣土车”。

届时,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开展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查处无密封措施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严禁“黑车”非法运输行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密封密闭运输、定位系统安装、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输和消纳处置的监督管理,并建设监管平台,实时监控。

即日起,汝州市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要求,负责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密封密闭运输、定位系统安装、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输和消纳处置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渣土等物料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确保完成汝州市渣土车等物料运输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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