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鹿邑县城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城管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具体措施。
全体党组成员和列席的办公室、人事股、目标办、法制办等股室负责人通过集体学习后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中央审议通过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明确规定了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对问责工作的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强调实行终身问责。全文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对科协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又一重要的纪律要求,是加强科协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就城管局各单位下步如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事宜,孙永健同志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城管局局属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二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此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三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迅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