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省、县两级形势严峻、任务繁重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已经打响,作为城市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职能单位鹿邑县城管局,主要是负责道路扬尘的清扫和治理。连日来,该局贯彻省县两级会议精神,继续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务实重干,采取六项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战役,为全力改善鹿邑县环境空气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继续常态化做好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环卫部门加大了责任区域内道路的尘土、泥土及两侧路边石、绿化池周边尘土的清扫保洁力度。以施工企业出入口为重点,按照各单位的所在责任区域,把施工企业、建筑料场的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分到相关单位,加强对施工企业、建筑料场出入口的管理,一经发现施工企业和建筑料场车辆带泥出入造成路面污染,及时进行依法处罚,并要求企业及时清理干净和限期整改。
二是增加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机械清扫队在按照原有清扫洒水方案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对重点部位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对于上报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隐山路、紫气大道西段、207线段、卫真路西延段四条道路加大清扫洒水的频次,确保四条道路无扬尘。做好了中心医院和老君台中学两个监测点的洒水工作,每天不少于8次,如果白天没干好,夜晚继续加班干;如遇到四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实施应急预案,日夜不间断洒水。
三是加强施工工地出入口管理。大力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舆论氛围,制作150幅宣传条幅悬挂于重点路口路段和41家施工企业和建筑料场门前,印发200份宣传单向施工企业和运输车辆车主发放,这是今年三月份以来该局进行的第三次集中宣传活动。4名局班子成员带领城管监察大队、环卫队、渣土管理中队的工作人员,分片包干,对施工企业出入口严防死守,严厉查扣包扎覆盖不严、没有冲洗干净的施工车辆进出工地。
四是严厉查处施工运输车辆沿路抛洒行为。对包扎覆盖不严、沿途抛洒污染路面的车辆,一律扣车重罚。按照《鹿邑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处以5000元--2万元以下罚款。或按照《河南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不包扎覆盖,造成遗撒的,每平方米10元罚款,实际执罚不超1万元”执行。
五是巩固85家露天烧烤全部改油烟烧烤为无烟烧烤的成果,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同时,教育、禁止城区居民群众随意焚烧生活垃圾、秸秆、杂草和树叶,加大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宣传和处罚力度。
六是压实责任,失职追责。该局明文规定,对因工作不力和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给予停职或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