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积金学习落实市纪委《关于转发中纪通〔2016〕8号的通知》

时间:2016-07-26 00:00 来源: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按照上级领导对于《关于转发中纪通〔2016〕8号的通知》文件的批示精神,濮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单位实际,于7月15日上午,在中心二楼会议室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市纪委《关于转发中纪通〔2016〕8号的通知》。

会议对近期中共中央纪委关于陕西省咸阳市乾县阳峪镇纪委编造假案问题的通报中的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针对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进行了讨论。在学习过程中,中心党组书记王世强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和要求,要从自身做起,严肃工作纪律,对党要忠诚老实,不能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觉悟,坚持原则、事实求是,严格按照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客观公正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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