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来,鹿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建筑领域扬尘治理的责任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员上阵向扎实推进全县建设领域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自扬尘治理开展以来,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各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属各有关股、室、站负责人任成员;设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办公室,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申亚飞任办公室主任。按照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局党组与各分管局长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筑扬尘治理工作逐级分解给局属股室和二级机构相关人员,质监站站长、扬尘办主任申亚飞负责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保障该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夯实责任,严格落实。县住房城乡建设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进行责任分解任务到人,采取领导班子包片,各股室单位包点,党员干部包项目,对全县所有工程项目至少明确一名责任人帮扶企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对整改缓慢及拒不整改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已通报批评29人次。对扬尘治理帮扶不力出现过错的扬尘治理的责任人移交纪律检查机关进行追责问责。
三、重拳出击,严管重罚。对扬尘治理落实不到位整改缓慢的的企业,按照处罚标准,采取“七个一律”进行严管重罚,对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不听劝阻,撕毁封条,强行施工的企业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拘留相关人员,并联合供电部门对企业进行停电。截至目前共处罚25家企业,罚款金额达129万元,拘留施工人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