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许昌市城管局多措并举,认真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列为全局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在局长亲自抓、负总责的基础上,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推进,从做好交接开始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措施。二是掌握工作要点。多次组织人员与园林处同志一起召开座谈会,认真学习掌握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指标、申报程序、规则制度等各项内容。同时开展调研分析,进一步摸清现状,查找短板,围绕存在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三是细化工作方案。结合学习调研情况,对《许昌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行细化调整,将方案中的8大项任务分解为35小项,逐项完善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厘清责任清单。四是广泛征求意见。9月21日至26日,向33个市直单位征集了35条意见,经认真讨论研究,全部采纳意见11条,部分采纳意见3条,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初步形成了《许昌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修改稿)》报送市政府六科。五是强化组织保障。初步拟定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指挥部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为下一步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