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制定《固始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复查和“回头看”实施方案》

时间:2016-10-21 00:00 来源: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固始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固始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复查和“回头看”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对已完工的建筑施工项目,相关单位和企业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好后续防治责任,杜绝项目交付使用前发生新的污染。对在建达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相关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提交的开工或复工申请单,及时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准其开工或复工,并纳入常态化管理。对达不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在建建筑施工场地,相关单位应责成建设,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逐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对扬尘污染严重,整改不力的建筑施工场地,相关单位应立即责令停产停工重新整改,并依法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在巩固以上成果基础上,延伸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和乡镇的建筑施工项目。同时,加强夜间施工的管控力度。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明确监督人员,加强夜间工地监管。 (固始住房城乡建设局: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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