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阳光、民心工程”。日前,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16〕207号),根据安排2016年许昌市共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13户(禹州196户、长葛163户、许昌县228户、鄢陵县98户、襄城县228户)。截止目前,该市已开工864户(禹州255户、长葛130户、许昌县220户、鄢陵县89户、襄城县170户),竣工510户(禹州105户、长葛101户、许昌县150户、鄢陵县74户、襄城县80户)。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此项工作,一方面,各县(市)对2016年所申报农户纸质档案进行检查,采取一户一户逐一检查,确保申报农户纸质档案的完整性。另外对申报农户纸质档案资料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农户录入信息进行比对,确保纸质档案与网上录入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另一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方式均由各危房户本人提供账户,以“一卡通”方式由银行直接拨付到各危房户本人银行账户上,不存在其他环节。资金拨付后按一定比例采取电话询问和现场直接询问的方式进行抽查落实,确保补助资金准确无误汇入危改对象手中。(供稿人: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