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8日上午,洛阳市城乡规划局主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就传达贯彻全市生态环境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 统一思想强认识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全市“9+2”工作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规划系统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市城乡规划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科学的规划,推动环境治理大见效,促进生态环境大改善。
二、 突出规划抓重点
城乡生态环境的特点决定了规划管理方向、方式和效果。在编制城乡规划时,就是要通过规划手段和强制性约束,来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合理有序地配置城乡有限的空间、环境资源,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协调发展。围绕这一目标要求,市城乡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市水务部门,编制好《城市蓝线规划》,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留足河道、湖滨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做好海绵城市和城市绿道专项规划,综合打造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显山露水、通风透气的生态宜居城市。规划打造洛浦公园生态廊道,在规划上分别向宜阳、偃师适度延伸,进行生态对接,滨河北路和滨河南路各自打通并适度向东西延伸,使山环水润的城市形态风貌更加丰富多彩。
三、 夯实责任促落实
建立重点规划项目推进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科室,明确完成时限;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凡涉及生态环境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需在规划部门审批的,市城乡规划局将主动受理、优先审批、全程服务;加强系统内生态环境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教育引导,自觉做保护生态环境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