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标准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管理,管控渣土车辆抛撒遗漏,加强源头治理。
一、加强对在建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实行“黑十白”、“5十2”的工作管理模式,对县城区周边在建工地及渣土清运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查看在建工地是否定期洒水、是否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工地出入口是否硬化、是否设置冲洗设备,渣土运输车辆是否密封包扎、是否沿路抛洒等。
二、狠抓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渣土运输实行申报清运制,各清运公司在清运渣土之前,必须到渣土管理办公室进行如实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清运。运输车辆必须做好密封、包扎,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时间进行清运。每天实行“零点夜查”,严查渣土运输车辆。同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在电脑终端上对安装GPRS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全天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看其是否按照指定要求、既定路线进行运输,严防道路污染,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沿路抛洒、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宣讲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要求在建工地高度重视空气质量工作,加强对工地车辆的管理力度,立足工作职能,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