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提升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水平,许昌市城管局决定开展市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此次整治活动计划在11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共分三个阶段:普查动员阶段(2016年11月25日至11月31日)、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验收总结阶段(2016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整治范围为许昌市规划区,包括:魏都区、东城区、经济开发区、许昌县城区、市环城公路、市区各出入市口、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整治任务是按照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要求,对市区现有的楼顶广告、楼(墙)体广告、大单臂广告等,按照部门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类处置,具体要求为:一是把规划要求近期实施的四条道路(七一路、颖昌路、建设路、南关大街)各类户外广告,进行保留提升或拆除。二是不按时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的各类户外广告,予以拆除。三是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四是超出设置期限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五是针对市规划区域内的阅报栏设置广告较多、报纸较少的问题,要求阅报栏下方正反面都要设置报纸,阅报栏上方其中一面要长期设置公益广告。通过采取“统一部署、属地治理、分步实施、达到长效”的方法,对市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置有序、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设置格局。 (供稿人:许昌市城管局 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