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鹿邑县城管局以贯彻落实省、县两级党委政府和大气办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己任,认识再提高,力量再加大,措施再强化,每日出动党员干部和环卫工人1000余人、机械31台次,扎实开展了为期10天的清洁城市控制扬尘污染集中专项行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局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详细传达了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了省、县两级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最后冲刺阶段面临的严峻形势,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职责职能,印发了《城管局清洁城市控制扬尘污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坚决务实重干、精诚团结地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向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百万人民群众交一份经得起检验的圆满答卷。
明确要求,精心部署。该局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紧扣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突出抓好城市道路、公共设施等扬尘控制,为完成年度内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将专项行动分为清扫污染物行动(11月20日—26日)、开展“回头看”(11月27日—30日)两个阶段。该局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和职责职能实际情况,都制定出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任务责任到人,时间倒排工期,工作中不准消极应付和降低标准。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一是强化工地出入口扬尘控制。要求各环卫单位负责督促监管辖区内施工工地出入车辆,严格执行落实进出车辆车轮车身冲洗措施和装载物密封覆盖措施。每天组织各责任辖区环卫工人蹲点守候、严防死守,对不听劝阻的,环卫单位联合城管监察大队采取措施,限制带泥车辆出入工地。同时,各环卫单位按照辖区范围,安排环卫工人每日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进行常态化日常保洁作业。二是强化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控制。专项行动期间如发现渣土运输车辆行驶时有沿途抛、撒、滴、漏的违法行为,渣土管理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一律查扣。还要求各环卫单位的大、中、小型垃圾清运车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装载垃圾密封全覆盖和车身车轮清洗措施,严禁运输时沿途抛洒飘扬,对不按规定采取措施的运输车辆,由局督查室及时落实对单位和驾驶员的处罚措施。三是对全城城区道路和公共设施大清洗。对于城区道路,要求各辖区责任单位制定落叶清扫方案,适时加大清扫频次和增加巡查次数,及时督促环卫工人清理清运垃圾和落叶,坚决禁止和杜绝随意焚烧垃圾和落叶的不良现象。各辖区责任单位要在高压冲洗车、清扫车、洒水车联合作业之前,对辖区内护栏下泥土、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口泥土进行彻底清扫清理。机扫队采取“冲洗+清扫+再冲洗”方式,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城区内所有道路全覆盖冲洗一遍,并要求清扫速度要服从于清扫质量,忌贪多贪快。对积土较多的路面,要求各辖区责任单位组织环卫工人配合机械清扫车进行人工清扫,并及时清扫冲洗后的积水泥土。对于公共设施的,冲洗,要求环境卫生管理队、街巷管理办公室利用小型冲洗车辆,对道路公交站牌处、垃圾桶(垃圾箱)不定期进行冲洗和组织环卫工人进行不定期清扫或擦洗。 城区公厕清洁实行专人保洁和随脏随保洁制度,确保公厕墙壁无污物、洗漱用具洁净、地面无污物和积水、公厕内无杂物堆放。加强垃圾中转站内、外地面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理中转站内捡拾的垃圾。要求路灯所车施工时遗漏的泥土,要及时清理,开挖灯杆坑槽及时回填,杜绝二次污染路面。
严格督查,确保实效。该局规定,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局督查室每天实行不间断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做到问题整改不过夜。对反复督办问题得不到整改的单位,对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在专项行动中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将给予负责人组织处理。
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结束后,局党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管理。在“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落实奖惩措施。(李现理 梁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