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三门峡市召开公布实施首部地方性法规《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富平宣布该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正式出台、即将实施。
作为该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从法制层面推进建设“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的重要支撑,是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满足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刚性需求的迫切需要。这部法规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大主导和坚持民意导向的立法要求,广泛凝聚了全市上下、社会各级的智慧,坚持不抵触原则、体现地方特色、可操作重实效。
《条例》出台后,将于明年元旦正式实施,下阶段,该市将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抓好贯彻执行、出台配套政策,促进各部门依法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推动该市文明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