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促进存量房交易市场健康发展,采取措施,严格落实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豫建[2016]151号文件精神。
一是自11月4日至11月15日对全市房产中介机构开展了集中排查,共排查31家房屋中介,通过检查整治,对存在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等问题的房产中介机构,加大查处力度,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和违规次数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取消备案资格的相应处罚。,对6家房屋中介清退出房屋中介市场。
二是推进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建设。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逐步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征信全覆盖,对失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惩戒,直至清出市场,禁止从事房地产经纪相关活动。
三是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资金监管制度。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切实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