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得到正常使用,保证房子的“养老金”达到房子的养老需要,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归集力度。对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的维修资金没有归集到账的,一律不开证明办理相关业务。二是组织人员到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追缴,对部分开发建设企业没有按时将代收的维修资金归集到账的进行电话和书面催缴,使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的维修资金及时归集到位。三是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不能及时将代收维修资金归集到账的企业移交许昌市城建监察支队进行处罚,对个别开发建设单位直接提起民事起诉,移交法院进行处理。四是认真做好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预算和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达到维修资金的使用效果。
截止目前,许昌市共归集到账维修资金4.6亿余元;向法院提起诉讼3家。2016年1—9月份,共为18个小区,34个项目办理划转审核工作,拨付使用维修资金1074805.48元。 (信息员: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