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调研现状环境条件和要素,并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方案论证和审查程序中重视对公众以及环保部门意见的征询。
二是在总体规划编制内容中,以满足生态保护要求为底线,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合理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功能布局,划定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制定各项管控措施。
三是在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内容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不同功能进行有效的划分,合理确定生态水系、绿地系统等。
四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中,严格落实细化蓝线、绿线、黄线等强制性控制内容,并按照技术规范配建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等环境卫生设施。
五是在城市设计中,通过区域层面预留相关广场、绿地、河道、水系等,将绿色生态理念逐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