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永城市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永办明电[2017]2号)文件要求及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立即展开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工地现场禁放工作展开部署,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施工工地现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积极开展禁放宣传。对城区各建筑工地进行广泛宣传,并与施工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要求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并与该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结合,在做好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的同时,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城区建筑工地禁放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制止;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人员伤害的工地,将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