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落实县政府工作安排,对电动三轮、四轮车乱停乱放占道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该局在大型商场、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域张贴了《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电动三、四轮车的通知》,并告知商场、超市、学校等负责人做好门前车辆停放工作,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销售商家进行劝导教育,禁止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综合整治行动期间,将电动三、四轮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查处纳入日常工作重点,保持常态化的管理力度,并建立日常联动制度,每周例会组织讨论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整治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和分析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针对性工作措施,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坚决落实综合整治行动要求。